同事借給我一本書---紙牌的祕密---裡面的小男孩漢斯湯瑪士, 在尋找母親的旅途上常會把沿途的地名顛倒著念, 有些字顛倒了或許又變成另一個有意義的字, 例如Roma(羅馬),顛倒變成amor(愛). 有個人大家都叫他amor, amor是他給自己取的名字, 此後amor變成他另一個名字. 那個時我還不知道amor是個有意義的單字, 跟著大家成天叫amor. 現在回想以前的事,總可以發現凡事都是有原因的, 他會叫amor就跟我為什麼會叫vivien一樣, 都有屬於自己的理由. 好幾年以後的現在,我知道了amor的意義, 也知道那個人為了amor這個東西嚐了不少苦, 他離開台灣後,連絡變少了,也不知道他在那邊是圓還是扁, 越來越疏離,連想關心都不知道該怎麼起頭....... 嘿,你在那邊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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