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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事借給我一本書---紙牌的祕密---裡面的小男孩漢斯湯瑪士,
在尋找母親的旅途上常會把沿途的地名顛倒著念,
有些字顛倒了或許又變成另一個有意義的字,
例如Roma(羅馬),顛倒變成amor(愛).
有個人大家都叫他amor,
amor是他給自己取的名字,
此後amor變成他另一個名字.
那個時我還不知道amor是個有意義的單字,
跟著大家成天叫amor.
現在回想以前的事,總可以發現凡事都是有原因的,
他會叫amor就跟我為什麼會叫vivien一樣,
都有屬於自己的理由.
好幾年以後的現在,我知道了amor的意義,
也知道那個人為了amor這個東西嚐了不少苦,
他離開台灣後,連絡變少了,也不知道他在那邊是圓還是扁,
越來越疏離,連想關心都不知道該怎麼起頭.......
嘿,你在那邊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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